建设单位根据环保部《关于印发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(试行)〉的通知》(环办[2013]103号)等有关规定,为充分了解《苏州鲲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小核酸研发实验室扩建项目》周边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,现对该项目环评影响评价报告表(全本)进行公示,并征求公众意见。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。
一、项目概况
项目名称:苏州鲲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小核酸研发实验室扩建项目
建设性质:异地扩建
项目概况:项目租赁苏州工业园区长阳街425号苏州飞翔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3幢2层202、210~212室进行异地扩建,租赁建筑面积约415平方米,项目建成后,主要进行小核酸相关研发活动
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
建设单位:苏州鲲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
建设地址:苏州工业园区长阳街425号苏州飞翔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3幢2层202、210~212室
联系人:吴经理
联系电话:0512-51935188
三、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
评价机构:苏州科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
联系人:相工
电话:0512-67312369
邮箱:xzy@canvasip.com
四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和主要方式
在公告发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,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承担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。
附件:
鲲泰异地扩建(公示稿).pdf-20230113